第二章
抱,是用一只胳膊夹着。他就那样一边忙别的一边把我夹在
腋下,我就像是他随手拿起的一件物品。
那时,母亲就会责怪父亲:「你这样会把喆儿摔下来的。」
父亲就说:「我有的是劲。任由他再扑腾,也不会脱离我的魔
掌。」
后来我大些了,父亲夹不动我了,就用一只胳膊抱,依旧 用另一只手忙他的活。父亲还喜欢把我架在他的肩膀上,我 两腿骑上去,他走路双手都不待管我的,因为我会用两只小 手紧紧抱住他的头。后来这种高难度动作练习惯了,我都可 以松开手,时常我都会展开我的双臂,就象翔的。父亲 个头很高,有一米八三。所以我大了,从来不会恐高。可 以说因为我骑在巨人的肩膀上,所以我不知天高地厚,在家
我为王,当然,学习也一直是全年级第一。
父亲是个络腮胡。记得父亲的胡子总是刚刮了没几天,又 了出来。那个时候还没有电动刮胡刀,都是用老式的刀片。 每当父亲亲我的脸,扎到了我的细皮嫩肉,我就疼得喊:「妈
妈,你看爸爸又用他的胡渣来扎我了。」
有一段时间,我甚至觉得,父亲的胡子就是我的敌人。后 来,我学会了帮父亲刮胡子。每次只要敌人一出没,我就用 刀片把它们统统消灭掉。所以帮父亲刮胡子,也成为了我的 一大乐趣。但父亲的脸,没少被我「开刀」。每每把父亲的腮 帮给刮破了,父亲从来都不喊疼,倒是把母亲给心疼坏了。 有时候,敌人并不是你永远的敌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 始,我开始喜欢父亲的胡子了。出胡子的父亲,看上去更
有味道些。那种冷冷的酷。
「爸爸,我要摸你的胡子。」我开始不厌其烦地和爸爸说同样 的话。那年,我记得我9岁。至于我为什么会开始喜欢上父亲 的胡子,是因为另一件事情。关于我和父亲裸睡的一次我的
意外发现。
北方的冬天很冷。所以躲在父亲的被窝里,就成了我一整个 冬天最最幸福的一件事情。因为期劳作的关系,父亲的身 体很健壮。父亲会用他健壮身体把小小的我包裹的紧紧的, 暖暖的。我习惯于侧着身体把头枕在他粗壮的左胳膊上臂的 肱二头肌上,然后用我的小手去抠他的肩膀右侧三肌位置 上的那个凸起的红痣。经常,我就摸着那颗痣睡着。同样的 一块红痣,同样的位置,在我的左侧肩膀上也有一颗。所以 父亲总是说,哪天如果把我弄丢了,再过二十年也会把我给
找回来。父亲那么疼我,爱我,他怎么会把我弄丢呢。
当然,我的小手并不是总那么听话。我怎么会时刻驻守在父 亲身体上的那颗红痣上呢。当父亲劝我不要再在被窝里捣 乱,赶紧睡觉的时候,我会把小手放在他结实的胸部,去数 父亲的心跳,可总是数不到一百次,我就睡着了。我还和父
亲因为这个打过赌。
「下次我一定要数到一千。」
「那数不到一千怎么办?」
当我还在想如果我数到了1千,父亲应该给我一个什么奖励的 时候,结果父亲说:「数不到一千,我就把你的小JJ割下来喂 了小猫咪。」于是他便有把他的手臂伸过来,逗得我咯咯的 笑。这曾经是多么美好的回忆啊。因为有时候,那只可爱的
小灰猫,也会钻到我们的被窝里来,与我分享父亲的温暖。
数父亲的心跳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父亲的心跳总是要比我 的慢。那时候,电子手錶很流行,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一秒一 秒的数字。我和父亲没事就躺在被窝里,用电子手錶测心 跳。我八岁的时候,父亲的心跳是60多次,我的心跳要80多 次,有一次我的心跳甚至到了95次。属于N次测算后的最高 记录。父亲却始终过不了70。我就问父亲,为什么我的心跳 要比你的快?父亲就说:「因为爸爸的心脏已经成「大心」 了,而喆儿的小心脏还在生,所以要跳得快啊。看平时你
活蹦乱跳的,你哪过爸爸这样啊?也许父亲这样的解释是 有一定的科学依据吧。但后来父亲的一次心跳,证明了他所 说的完全是缪论。那一次,他的心跳超越了我。我才知道,
原来心跳和情绪有很大的关系。
如果是雷池的话。那次是否算是我对父亲雷池的第一次踏 入?除了父亲的健壮的胸肌,还有他那颗陪伴我入睡的红痣 之外,我的小手不可能永远固守于此。那次,我是先用我不 安分的小脚趾头踢到了父亲的要害。父亲一声惨叫把我吓坏 了。应该是我下意识用我的小手去安抚父亲受伤的部位。结
果,我的小手触控到了我不该触控的地方。
一团毛茸茸的东!
「别动。」显然我的举动把父亲吓坏了。父亲立刻把身体侧到 一边,同时我的小手很快收了回来。同样,我也被父亲给吓
了一跳。
然后就听父亲笑着对母亲说:「这小捣蛋,不光踢了我一
脚,还乱动。」
母亲当时说的话我不记得了。但在后来我确实经常听到母亲 对父亲说的一句话:「老大不小的人了,也不害臊,不怕孩子 笑话。」每每这时,我就会装着什么都没有听,把我的小身 板转过去,等待笑呵呵的父亲依然如故的赤身裸体的躺进被
窝,没过多久,我就又入父亲的怀抱了。
那次应该是我对雷池的一步毫无实质性的冒犯。但绝对堪比 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如果说哥伦布的发现成为新大陆开发 和殖的新纪元,是历史上一个大的转折点的话,那我的 发现,绝对应该是成为开发父亲身体的新纪元,是我和父亲 之间一个最要的转折点。当然,这一发现也和属于悲情的
印第安人的文明一样,最终导致了毁灭。
那次我知道了原来父亲的身体有如此神祕的一个部位:那里 有一处茂密的丛林,在那处丛林里住着一位非常柔软的精
灵。那个精灵肯定还大过我的手掌。具体有多大,我还不得
而知。
也就是从那以后,我开始对毛发感兴趣了。我喜欢把我的小 手指叉开伸进父亲的头发里,我还喜欢去揪父亲腋下的腋 毛,因为这些,都和丛林有某种关系。与此同时,我再也不 讨厌父亲的胡子了。我喜欢用我的小手去抚摸父亲的络腮 胡。胡子在我的手心发出沙沙的声响,就象是贴在沙滩上, 那沙子暖暖的,瑟瑟的。大后,更觉得父亲留胡子很好 看。因为父亲有俄国人的血统,所以毛发,除了眉高,
眼睛有点深邃之外,身体也相对健壮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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