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城 - 第一章~第十章
试读章节
序言2008年5月12日,我心爱的电脑毁于地震的废墟之中,所有的资料,所有的个人财产也随之烟消云散。在苦难中挣扎,在逆境中为生存而拼搏,以前写的的小说《美人痣》也一直没机会完成。两年后的今天,终于再次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电脑,也能够有机会完成以前未完成的文章。由于那一次房倾屋倒的灾难,《美人痣》故事也随之有了变化,如今重新修改,更名为《倾城》。前十五章以前发表过,但距今两年有余,而且内容有了一些修改,如今重新发布,请新老朋友共飨,敬请多多指教。
第一章 一阙残词,人生只若初相见
轻轻地,凌小宇用钥匙拧开家门。
皎洁的月光洒在客厅里,家具反射着冷清的光线。
凌小宇轻轻叹了口气,看来杜刚真的没吹牛,虽然家里一直没人住,但仍然保持着整洁。
自从两年前父母因车祸去世后,凌小宇便一直呆在学校里,家里便拜托好朋友杜刚照看,直到今年大学毕业,禁不住杜刚的苦劝,终于回来阔别两年的家乡重庆。
时间是医治创伤最好的良药,两年来,凌小宇已经逐渐从父母辞世的阴影中摆脱出来,然而此时呆立故居,睹物神伤,不觉黯然。
从行李袋中取出他心爱的笛子,搬了把椅子到阳台上,凌小宇轻轻地吹奏那曲为悼念去世的双亲的曲子。
皎洁的月光下,从眼眶里落出的泪珠是那样闪闪发亮,他默默地吟唱着:愁绪起,亲思何在?碧落黄泉,两处谁寻?……
翌日,晴。
凌小宇坐在杜刚的车里。.
“你小子不错嘛,都买车了。”凌小宇不无羡慕地说。
“哈哈,”杜刚一边开车一边笑道,“本人乃堂堂蓝鸟公司部门经理,要是连车都没有,那还像什么话?”
“去你的,”凌小宇笑道,“我看你还不是仰仗着你那未来老丈人罢了,老实交代,是不是有不良动机?”
“天地良心,”杜刚一脸冤枉,“我和盈盈是真心喜欢对方的,不关她老爸的事啦。”
“哈哈,任盈盈,任大小姐,笑傲江湖呢,你该改姓令狐了,”凌小宇调侃着“那么你们董事长名字叫任我行?”
“不,他叫任行之,”杜刚收起了嬉皮笑脸,“呆会你就能见到他了,他真的是一位很令人尊敬的长者。”
“哦,”凌小宇轻轻地念着这个名字,“任行之,任行之……”
“你看窗外各式各样的广告,”杜刚腾出一只手指着窗外,“山城40%的广告业务都被蓝鸟垄断了。”
“40%?”凌小宇惊讶道,“这是个非常了不起的数字,蓝鸟公司真这么强?”
“嘿嘿,那当然”杜刚笑道,“不然我也不敢老着脸皮拉你这位北大广告专业的高才生加盟了。”
说话间,车已经驶入山城著名的企业——蓝鸟集团。
凌小宇随着杜刚走进位于蓝鸟大厦18层的董事长办公室。
董事长办公室门一开,一幅很大的中国山水画,气势磅礴,那山,那水,几乎夺画而出,迎面扑来。凌小宇来不及细想,坐在画前面的董事长已经抬起头来。
任行之看上去大约50岁出头的样子,国字脸,龙眉凤目,丰神俊朗,气宇轩昂,五官非常谐和,穿着浅灰色的短袖衬衫,头发、领带,都是那样一丝不苟。
凌小宇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中年人,一颗心突然莫名其妙地砰砰跳了起来。
“董事长,”杜刚为他们介绍道,“这位就是我跟你提起过的凌小宇,北大艺术设计与广告专业的高才生……”
“哦,你好,凌小宇。”任行之站起来,与凌小宇握手,他举手投足之间流露出令人心仪的风度。
两人目光相遇,不觉都是一呆,有一种很奇怪,似曾相识的感觉。
一瞬间,两人又错开目光,松开了手。
“请坐,”任行之有礼貌地招呼着凌小宇,“常听阿刚谈起你,说你很有艺术天赋。你的简历和我已经看过,蓝鸟欢迎你这样的青年俊才加入。这样吧,既然你是设计专业,就先在设计组工作吧,试用期三个月,如何?”他的声音厚重而富有磁性。
“董事长过奖了,”凌小宇谦虚道,“我没有多少实际操作经验,要学习的东西还多着呢,请多多指教。”
“好,就这样了,”任行之开出一张通知,签上名,交给杜刚道,“杜经理你带凌小宇去办理相关手续吧。”
从董事长办公室出来,凌小宇很有点失落,他想起和任行之目光相遇的那瞬间,或许真的是错觉吧。虽然自己是名牌大学毕业生,但是寥寥几句就把自己打发了,看来董事长对自己并不感冒。
凌小宇随着杜刚去办理手续,设计组负责人叫张山,40多岁,文化水平不高,但对广告设计却有几十年的经验,他着凌小宇第二天开始上班。
于是杜刚又拉着凌小宇跑遍整个大厦,把他介绍给同事们。
傍晚,蓝鸟楼下。
“我们等一下盈盈,”杜刚对凌小宇说道,“今晚上去吃什么?”
“你们去吃好了,”凌小宇自嘲道,“我可不想当电灯泡。”
“你什么话你?”杜刚怒道,“兄弟如手足,某某如衣服……”
“某某是指什么啊?杜刚你可否说清楚?”任盈盈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两人身后,一边做出揪杜刚耳朵的姿势,一边笑着和凌小宇打招呼,“嗨,凌小宇,你好。”
由于昨天杜刚给凌小宇办的洗尘宴上凌小宇和任盈盈已经见过面,年轻人之间很快就熟络了,此时凌小宇开着玩笑说,“那个某某当然是指女朋友了,不过阿刚的话还没说完,他还想说,‘谁动我手足我穿他衣服,谁穿我衣服我砍他手足’呢。”
“原来是这样,”任盈盈笑弯了腰,“阿刚,你是不是想说这个啊?”
“是啊是啊。”杜刚苦着脸。
三个人有说有笑地走到车库门口,一辆黑色的奥迪从里面开出来,他们连忙闪到一边。
奥迪缓缓停在三人身边,凌小宇正纳闷间,副坐的车窗降下,露出任行之慈祥和蔼的面容,他望了望凌小宇。
“凌小宇,”任行之和蔼地道,“第一天来这里,觉得还习惯吗?”
“噢,董事长,”凌小宇没想到任行之还记得他,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还不错,我很喜欢蓝鸟。”
“老爸,”任盈盈走过来,手伸进车子帮父亲理了理衣领,“晚上又不回家吃饭了吗?”
“嗯,”任行之点点头,“有应酬呢,你们几个年青人去玩吧,不过不要玩得太久了。”
目送奥迪车缓缓开了出去后,三人又开始有说有笑地走向杜刚的车。
“咦?”任盈盈突然奇道,“我突然觉得凌小宇和老爸有什么地方很相象,究竟是什么地方呢,又总是想不出个名目来。”
“不错,我也有这个感觉,”杜刚骚着头皮,“我也早觉得小宇和任叔好像有什么共同点,就是说不出来。”
“哈哈,”凌小宇笑道,“我知道,我和董事长都是美男子。”
“哼,臭美!”杜刚不屑道。
任盈盈瞪着凌小宇的脸仔细地看着,突然叫道,“我知道了。”
“怎么?”凌小宇和杜刚齐声问道。
“凌小宇眉心长着一粒痣,老爸也是。”任盈盈似乎发现了新大陆。
“哈哈,是啦是啦,还是女孩子观察力敏锐,”杜刚笑着道,“我说呢,怎么会有那种感觉,果然如此,眉心长痣的人有种非常特殊的魅力,这种痣不多见,叫做‘美人痣’,如果是女人,可以倾国倾城……”
“长在男人眉心呢?”任盈盈好奇地问道。
“男人长着美人痣,当然是命犯桃花啦,难怪中学时小宇就风靡全校少女了…你知道小宇这家伙的外号吗,伤尽天下少女心呀,哈哈…”杜刚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
“去你的,你才是少女杀手呢。”凌小宇啐道。
“美人痣?”任盈盈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喃喃自语道,“难怪老爸人缘那么好。”她的母亲病逝多年,父亲一直未续弦,而登门说亲的人已经把门槛踏断了。
凌小宇心中一动,原来自己眉心的是“美人痣”,原来任行之和自己长着一颗一模一样的美人痣。
那一瞬间,凌小宇似乎抓住了什么,但下意识地低头一看,两手空空,什么都没抓住。
第二章 卅载苦寻 人生浮沉真梦幻
任行之步行着回家。
虽然此时已经大半夜了,但他仍然叫司机开车先走了,忙碌了一整天,从喧嚣的酒店出来,他非常渴望一个人静静地走走。
不经意间,他抬头看见了街对面一间亮着灯的房间。
任行之开始在衣兜里摸索着,终于他摸出一张很陈旧的纸条,上面写着:东顺小区28栋1单元5楼1号,电话:xxxxxxx
这是当年任行之当知青的时候,一位至交好友凌乐天的地址。
他们是相邻公社的知青,交情却甚好,却由于返城的批次上出了差错,致使两人失去联络,这些年任行之和一众好友一直在打听凌乐天的消息,可就是没结果,直到半年前,偶遇当年和凌乐天同批返城的好友,得到了这个地址。
任行之没想到他要找人的竟然就在重庆市,当时真有种踏破铁鞋的感觉。然而,他去这个地址找了许多次,都没有人在,打电话电话停机。而今晚上,那个屋子里终于有人了。
任行之摁下了门铃,心下不禁感慨,一晃二十多年了,不知如今见面还认得出对方吗。
门开了,是凌小宇惊诧的声音:“董事长?”
“凌小宇?”任行之很惊讶,脑中念头一转,“你是凌乐天的儿子?你爸爸在家吗?”
凌小宇点点头,眼神变得黯淡起来,他轻轻拉了拉任行之,“董事长,进来再说吧。”
“不要叫董事长,你要叫我七叔,知道吗?你爸爸呢?”任行之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老朋友的消息。
凌小宇咬着嘴唇,带任行之进入以前父母的卧房。
霍然入目的是林乐天夫妇的遗照。任行之脸色大变,勉强镇静,挤出声音,“你爸爸,他…他们…”
“去世了,”凌小宇黯然道,“两年前,意外,车祸。”
“乐天……乐天……”任行之痛心疾首,跪在遗像前的蒲团上,回想起当年同生死,共患难,如今自己有所成就,好友却人鬼殊途,不由得悲从中来,老泪滚滚而下。
凌小宇呆立一旁,也陪着默默垂泪,一时间,房间里寂静无语,只听见两人泪珠落地“滴答”的声音。
良久,任行之渐渐稳定了情绪,咬咬牙站了起来。拍了拍凌小宇肩膀,柔声说道,“小宇,不要难过了……”
“嗯。”凌小宇擦了擦眼泪,把任行之带到客厅里坐下。
“小宇呀,”任行之努力压抑着自己的情绪不再波动,和颜悦色地说道,“难得你还取得了那么优秀的学业,这两年你都怎么过来的呀?”
凌小宇咬了咬嘴唇,抬头,“我已经长大了,我知道该怎么去面对这个问题,”顿了顿,又说道,“说实话,朋友们给我的帮助非常大,特别是阿刚,我一定要好好报答他们。”
“噢,”任行之开始欣赏起凌小宇了,“小宇,你真是一个坚强的小男子汉,小小年纪就已经顶天立地了。”
两人又攀谈了许久,任行之告诉凌小宇,当年公社的知青在回城的时候结拜兄弟,自己是老七,而凌乐天虽然是另一个公社的,但他与众人感情甚好,那时他已经先行返城了,大家也把他结拜在内,任行之是老七,而凌乐天是老八。所以,他让凌小宇称呼自己七叔。
而这些,凌小宇竟然从未听父亲提起过,他只知道父亲的故乡是四川绵阳,而他则是父亲当知青结束到了重庆工作后出生的,也做梦都没想到自己竟然跟任行之有这样的渊源。
快到晚上十一点,任行之起身告辞。
他坚决不让凌小宇送,自己慢步走下楼梯。
在他走出楼梯口20多米的地方,突然听见一阵幽幽的的竹笛声。
这样安静的夜晚,笛声是那样的悦耳。
任行之回头,就看见了他大半生来最难忘的一幕。
漆黑的夜幕下,明月当空,衬着5楼阳台上一个男孩孤单的身影,手持竹笛,吹奏着幽幽的曲子,在皎洁的月光下,男孩眼眶里的泪珠反射着晶莹的光芒。
任行之看得呆了,仔细地聆听笛声,如凄如诉,正是一阕《更漏子》:霜叶坠,幽虫絮,薄酒何曾得醉。天下事,少年心,分明点点深…………
他叹了口气,被深深地感染了。
任行之满腹心事,慢慢地踱回到自己家。
“爷爷,爷爷,”刚进院子门,丹丹就大声叫喊着扑进他怀里。
丹丹今年5岁,是家里的宝。
“哎,丹丹乖,”一看到小孙子,任行之什么烦恼都没了,使劲地用胡子扎着丹丹嫩稚的小脸,“怎么还没睡,专门跑到楼下等爷爷啊?”
“今天姑姑没有带我去吃肯德基,”丹丹趴在爷爷的肩膀上告状,“她只顾自己谈恋爱,都不顾丹丹了”。他是出名的人小鬼大。
“哦?”任行之诧道,“那丹丹晚饭吃的什么啊?”
“肯德基啊。”丹丹眨着可爱的大眼睛。
“你……”任行之拍着丹丹的屁股,显然他对这个鬼机灵的孙子没办法。
“是凌小宇带我去的,”丹丹说话的口气和他的年龄明显不符,“姑姑和杜刚去耍朋友,嫌我们是电灯泡。”
“凌小宇?又是凌小宇?”任行之感到很诧异,此时他已经抱着丹丹进了家门。
任盈盈已经回家了,此时站在门边伸手就拧丹丹的小脸,“小鬼头,就知道你不会好心去等爷爷,是去告状的吧?”
“啊!”丹丹跳出任行之的怀抱,尖叫着向里屋逃去,任盈盈如影随行追了过去。
任行之苦笑着摇摇头,坐在沙发上,定了定神。他又想起离开凌小宇家时看到的那一幕,心中一动,扬声喊道:“盈盈……”
“什么事啊,老爸?”盈盈走出房间,丹丹随后也飞扑到沙发上,钻进任行之怀里。
“今天是凌小宇带丹丹去吃的晚饭?”任行之问道。
“是呀,”任盈盈笑道,“那个凌小宇和丹丹太投缘了,我正巴不得扔掉这个小包袱。”说着,她吃吃笑着又来拧丹丹的脸。
“你才是小包袱那,”丹丹小嘴一撅,“谁稀罕你啊?从明天起我就只要凌小宇来接了。”
任盈盈把手一抄,轻蔑地道,“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噢,从明天起我就不来幼儿园接你了,省得麻烦。”
“啊?爷爷……”小家伙顿时慌了神,连忙向任行之求救。
任行之没理小家伙,转头向盈盈说道,“盈盈你知道吗,那个凌小宇原来是你们八叔凌乐天的儿子。”
“八叔?”盈盈诧异道。她在记忆中搜索,父亲的十多个最要好的老友中,他唯独没有见过这位八叔。
“哦,”任行之拍拍脑门,“你应该不知道,你是回城后才出生的嘛。你哥哥或许对他有印象,他小时候常常 骑在八叔的脖子上……”
“这样啊?”盈盈笑道,“这么说凌小宇和我们也算世交了。”突然,她想起什么,脸色一变低声道,“听阿刚说他父母都已经去世了,这么说……”
“是啊,”任行之感慨着,“世事变迁,当年知交已经不在,凌小宇的身世也够可怜的,你们一后一定要好好交往。”
“嗯”任盈盈应到,一提起这些事,心情自然难免轻松得起来,她接着低声道,“晚了,老爸,休息吧。”
“晚上我要和爷爷睡,”丹丹突然大声叫起来,“爷爷答应了要讲故事的。”
“好,好。”任行之拿这个调皮的小孙子无可奈何。
第三章 江畔独步 胡笛双飞酬知音
凌小宇一直有着早起晨练的习惯。
清晨6点,天刚蒙蒙亮,凌小宇贪婪地呼吸着家乡的新鲜空气,沿着嘉陵江边慢慢地散着步。
江边的一草一木还是那样的熟悉,就连树上欢快鸣叫着的小鸟都是那样的亲切,凌小宇想起“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感慨万分。
晨练的人很多,不时有人擦身而过。
一位须发皆白戴着墨镜的老人,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搓着铁丸,慢慢地迎面走来。
“曹爷爷,曹爷爷。”凌小宇惊喜地走上前,拉着老人的胳膊。
这位曹大爷是个盲人,以前和凌小宇家是邻居,和凌小宇有着祖孙般的情谊。
“谁啊?”曹大爷侧着头仔细用耳朵辨认着,毕竟他们已经有许多年不“见”了。
“是我呀,小宇儿呀,我是小宇儿呀,曹爷爷。”凌小宇拉着曹大爷的手放到自己的脸上。
“小宇儿,哎呀,真是小宇儿!长这么高了。”曹大爷用颤抖的手抚摸着凌小宇的头顶。
凌小宇挽着曹大爷的手边走边聊。
“对了,小宇儿,”曹大爷说道,“带了竹笛在身上吗?”
“当然,”凌小宇笑道,“每天都是随身携带呢。您老想听哪一曲,《苏武牧羊》?”
“好,好。”曹大爷乐呵呵地坐在江边的石凳上。《苏武牧羊》正是当年他教凌小宇吹的。
凌小宇轻轻地拿起竹笛,放在唇边。
静谧的清晨,竹笛破空的声音是那样嘹亮,那样悠扬。竹笛声吸引了晨练的人们,纷纷驻足,聆听着这动人的乐曲。
曹大爷则得意地摇头晃脑,欣赏着凌小宇大有长进的笛功。
这时,旁边隐隐传来另一个种乐器声音,似乎有人在附近拉二胡。
凌小宇自然不会受到干扰,他已经进入忘我的境界,自顾地吹着自己的曲子。
二胡声越来越近。
忽然,二胡声调急转,竟然附和起凌小宇《苏武牧羊》的笛声来。
二胡声、笛声混和在一起,组成优美的二重奏,越来越高亢,越来越嘹亮……
激越的乐器声,仿佛是两棵藤,相互缠绕着,越来越高越来越高……
这是首有难度的曲子,凌小宇平时练习时由于气息的缘故,有好几个地方无法达到高音阶,使得整首曲子的连贯性不太出色,然而此时在二胡声的辅助下,越攀越高,气息却毫无滞留,整个过程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好!”曹大爷大声叫道,将正如临云端的凌小宇拉回现实,曲声嘎然而止。这时四周响起稀稀拉拉的喝彩声。
“任先生,你来了?”曹大爷转头,耳朵向着刚才发出二胡声的方向。
凌小宇不由自主地回头看去。
任行之面带着微笑,提着二胡坐在他们身后的花台边上,炯炯有神的双眼廖若晨星。
“是呀,我在那边听见有笛声,就过来看看是谁吹得那么好……”任行之轻轻地笑着说。
“小宇儿,来,见过任先生。”曹大爷不知道他们的关系,向凌小宇说道。
“曹大爷,不用了,”任行之发出爽朗的笑声,“我和小宇早就认识了。”
早就认识了?凌小宇心中一阵恍然,晨曦中,任行之的面庞是那样慈祥,那样和蔼亲切,仿佛真的早已熟悉。然而,他们确实才认识了不过一天。
“董事长……”凌小宇嗫嗫地上前招呼道。
“哎?小宇,这可不是在公司里,”任行之摆摆手,“叫我七叔吧。”
凌小宇点点头,望着他手中的二胡,道:“七叔,你经常来这里散步吗?”
“是啊,”这是曹大爷接口道,“任先生每天早晨都在这里练二胡,他可是重庆最知名的艺术家,小宇儿,你以后得向任先生多多请教。”
“哪里,哪里,”任行之谦虚道,“小宇年纪轻轻就有这般造诣,将来会远远超过我的。”
“小宇儿呀,”曹大爷语重心长地说道,“你一定要勤学苦练,不要辜负了任先生对你的期望啊。”
“是,是的,谢谢任叔叔。”凌小宇唯唯诺诺,他偷偷用余光瞟着任行之。
任行之似笑非笑地望着他,凌小宇心中一凛,急忙错开目光。
“任先生,你和小宇儿再来合奏一段怎么样?”曹大爷提议道,“瞎子我刚才可还没过够瘾。”
“行啊,”任行之兴冲冲地提起二胡,侧头向凌小宇问道,“小宇,你还会吹些什么曲子?”
什么曲子?凌小宇琢磨着,自己为悼念父母作的曲子自然不能吹,一些很流行时尚的乐曲只怕七叔也不会,想了一下,说道,“《将军令》吧。”
“好!”任行之和曹大爷齐声赞同。
一曲《将军令》,二胡优雅曲折,竹笛高亢激越,竟然融合得那样天衣无缝,仿佛两人已经合作了很久很久。
曲终,乐声嘎然而止,两人放下乐器,相视一笑。合奏的效果出乎他们想象的好。
这时,周围响起热烈的掌声。两人吓了一跳,原来不知不觉中,晨练的人们已经围成了一个圈子。
“好,好啊!”人群中有人大声赞着。
“任先生,你的二胡越来越棒,简直神了。”看来认识任行之的人很多。
人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
“那个年轻人是谁啊?笛子也吹得不错啊。”
任行之从容起身,提起二胡,向人们善意地点点头,接着,他把凌小宇介绍给自己熟识的几个朋友,说是自己的侄子。
侄子?凌小宇心中一阵温暖,看着暮色中任行之慈祥的面容,突然他有一种很想很想靠拢的感觉。
“小宇呀,”任行之看了看表,“时间差不多了,回去准备一下,吃个早饭,按时上班。”
“嗯,好的。”凌小宇潇洒地将竹笛在手中一扣。
任行之过来,拍拍凌小宇肩膀,和蔼地道,“小宇,今天是第一天正式上班,要尽快适应啊。”
“七叔,您放心,我不会让您失望的。”
“好的,那么,公司里见。”任行之微笑着点点头,再向曹大爷打了个招呼,转身离去。
第四章 初试锋芒 月下花前渡情愫
三个月试用期很快过去了。
在蓝鸟,凌小宇如鱼得水,他的确有艺术天赋。
他将在大学中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有机地融合在工作中,在广告设计上时常有出乎意料的佳作,经常受到客户的好评。再加上他英俊的外表、名牌大学的文凭以及谦虚热情、积极向上的性格,很快,凌小宇成了公司里炙手可热的人物,凡是和他打交道的人,没有不喜欢他的。
在这段时间里,除了工作外,凌小宇最重要的还有两件事。
第一,由于任大小姐和杜刚拍拖,拜托他每天下午接丹丹回家,他这个童心未泯“大小人”和丹丹那个“小大人”“相逢恨晚”,很快就成了好朋友;
第二,每天清晨他都会在江边向任行之学习乐器,并奏给曹大爷以及其他晨练者欣赏。
这一天下班后,凌小宇照例来到幼儿园接丹丹。
老远,他就看见杜刚的车停在幼儿园门口,正纳闷间,听见丹丹在大声喊他。
一眼望去,就看见杜刚、盈盈和丹丹正一字排开,向他招着手。
“怎么?”凌小宇笑着走过去,“今天良心发现啦,准备请我和丹丹参加你们的情侣餐吗?”
“去你的,”杜刚笑骂道,“什么情侣餐,今天是老丈人大宴宾客,着我们早些把丹丹接回去呢,哎哟……”他显然被人从后面揪了一把。
“嘿,老丈人?你有老丈人了么?”任盈盈嗔道,“八字还没一撇呢,少在那里臭美。”接着,向凌小宇盈盈一笑,“小宇,晚上到我们家里去吃饭吧,人多,闹热些,你一个人也难得自己弄晚饭了。”
丹丹松开盈盈的手,转而过来拉住凌小宇,“是呀,凌小宇,走到我们家吃饭,噢噢噢”,他快乐地跳着嚷着。
“这样,这样不太好吧?”凌小宇不好意思地搓搓手,“我还是……”
“什么啊?走啦。”杜刚不由分说地打开车门,将他们塞了进去。
“噢噢噢,回家吃月饼咯!”丹丹这小家伙快乐地叫起来。
“月饼?”凌小宇一愣,突然想起今天是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正是中国人的传统,家人团聚的日子。这个时候作为一个外人到别人家去吃团圆饭合适吗?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谁知道主人欢迎外人加入与否呢?他的脑海中又浮现出任行之亲切慈祥的面容。
心乱如麻,凌小宇很不自然地发话了,“阿刚、盈盈,我看我还是回去好了,我突然想起今天晚上还有事呢。”
“不行”,丹丹先嚷出来,“姑姑,叫凌小宇去我们家。”小家伙很懂得找帮手。
“小宇,你有什么事呀?”坐在前排的任盈盈回头道,“你经常去我们家,可还没吃过一顿饭呢,今天晚上正是机会……”
“是嘛,”杜刚一边开车,一边侃道,“小宇你咋了?没听你说今天晚上有什么事,总不成听见有人请吃饭还会不好意思吧?嘿嘿,你的脸皮……”
“阿刚,”凌小宇收起了平时朋友们间嬉皮笑脸的神态,一脸慎重,“我真的有事,你先送我回去吧。”
杜刚见凌小宇较起真来,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叹了口气,径直将车开到了凌小宇家的小区门口。
凌小宇下了车,不敢回头看他们,低着头,穿过小区的大门,向家里走去,黄昏的太阳,将影子拖得很长很长。
夜幕渐渐降临,八月十五的月亮总是那么圆,那么明亮。清辉的月华下,山城万家灯火的情形曾经是那样的熟悉,那样的亲切,然此时凌小宇却只能呆呆地坐在阳台上,感受着那一份孤独。他轻轻地吹着心爱的竹笛,任凭两行清泪从面颊缓缓滑下。
手机铃声骤然响起。
“小宇呀,”竟然是任行之亲切和蔼的声音,“在做什么呢?怎么没和丹丹他们一起回来?”
“七叔,我,我……”凌小宇又悲又喜,没想到任行之那么关心他,嗫嗫道,“我有点事……”
“别说啦,你这孩子,我还不知道吗?”任行之叹息着,接着语气一转,“马上到我家里来吃饭,大家都等着你呢,我已经叫阿刚回来来接你了。”
“七叔,我……”凌小宇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这样了,有什么话过来再说。”任行之不由分说关了电话。
放下电话,凌小宇恍若梦中。
“凌小宇,凌小宇……”丹丹的叫声很远就传来了。
房间门一开,丹丹就象一阵旋风似的冲进来。
杜刚一脸无奈地站在门口,耸耸肩,“老爷子说非要你过去,这小家伙自告奋勇……”
丹丹拉着凌小宇的手走进任家。
“哟,小宇,”任盈盈过来打趣道,“看来还是只有董事长才能请得动哟……”
凌小宇心头一热,向任行之望去,“七叔,我过来了,节日快乐。”
任行之正关切地注视着凌小宇,点点头道,“小宇,你以后要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知道吗?”
家?凌小宇心头一酸,差点掉下泪来,他连忙低头应道,“嗯,我知道了,谢谢七叔。”
任行之叹了口气。这个时候丹丹已经放开了凌小宇,转而过来抱住他的腿,“爷爷,该吃月饼了,丹丹的月饼呢?”
“好,好啦,”任行之向大家挥挥手,“开饭啦。”
这一顿丰盛的团圆宴,让凌小宇感到了久违的家的温暖。
调皮的丹丹,嬉哈打笑的盈盈和杜刚,和蔼慈祥的七叔,这是怎样一个欢乐幸福的家庭啊,一瞬间,凌小宇热泪盈眶。
席间,又接到了从加拿大打来的问候电话,一家人更是其乐融融。
同他们的交谈中,凌小宇了解到,原来任行之的大儿子儿媳,也就是丹丹的父母在加拿大发展自己的事业,因为事业才起步不久,非常繁忙,所以他们就把丹丹留在了国内。
晚饭后,杜刚和盈盈立即撒了个谎,溜出去过他们的二人世界了。
“哼,当面撒谎,脸也不红,这小妮子,有了男朋友,就把老爹抛一边了。”任行之听着他们二人出去的脚步,佯怒道。
“哈哈,”凌小宇望了望窗外明亮的圆月,笑道,“此刻正是花好月圆,良辰美景怎堪辜负?”
“嗯,”任行之点头道,“我们也出去走走吧。”
中秋夜的南滨路,夜色是那样迷人。银色的月光,匹练般照在江边的垂柳,花香阵阵扑面而来,静 谧的夜空中,偶尔远远地传来一两声汽笛,江心一轮银盘,随着水波微微荡漾。
丹丹一手拉着爷爷,一手拉着凌小宇,漫步在这如梦如幻的夜景。
“爷爷爷爷,怎么有两个月亮啊?”丹丹稚声稚气的声音,“上面一个,下面还有一个……”
任行之正准备回答他,丹丹突然放开了他的手,向一只萤火虫追去。
“咦?这是什么呀?”丹丹欢快地叫着,“爷爷,凌小宇,来帮我抓住它……”转眼间已经追入花丛。
任行之和凌小宇对视苦笑。
随后凌小宇跟着追了过去。
任行之苦笑着摇摇头,负手慢慢踱着步子。
隔了几分钟,凌小宇拉着丹丹走出了花丛。
丹丹嘟囔着小嘴,“没逮着……”他抱着任行之的腿,“都怪凌小宇,笨手笨脚的让它给飞走了。”
“什么?”凌小宇“咬牙切齿”道,“明明是有的人自己把它追丢了,还来个恶人先告状……”
“哈哈,”任行之不由得笑出声来,“丹丹乖,等天爷爷让他给你捉好多的萤火虫。”
夜,那样寂静,微风拂过垂柳沙沙作响,月光流水般地照着坐在长椅上的祖孙三人。
任行之正轻声地给丹丹讲述着车胤囊萤夜读的故事,清亮的月光下,那样的祥和,那样的亲切。
凌小宇默默地凝望着他,感受着夜风带过来的气息,第一次这么仔细地近距离打量着任叔叔,凌小宇的心不由得砰砰跳起来。
故事还没讲完,丹丹已经轻轻地趴在爷爷腿上睡着了。任行之抬起头来,和凌小宇的目光撞个正着,再也没有旁人,在这宜人的晚上,他们的的目光再也没有立即错开,彼此默默地望着对方。
在任行之的眼中,凌小宇似乎看见了万般情愫,看见了亲切慈祥的父亲,看见了岁月沧桑的烙印,看见了那一汪明媚的月亮。
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时间就此凝固……
第五章 梦入京华 俱怀逸兴会故人
三个月后。
重庆江北机场。
“小宇,”杜刚一边将行李箱交给凌小宇,一边笑道,“拿回奖金可要请客噢。”
“有多少奖金呢?”任盈盈一手挽着父亲,一手挽着杜刚,一副冥思苦想的模样,“先带一打著名的王府井北京烤鸭,还要……”
“我要麦当劳的超级大汉堡!”赖在任行之怀里的丹丹突然大声嚷道。
“哪有你这么要求低的?”盈盈吃吃笑着抽出手去揪丹丹的小脸,“真是没追求……”
“嘿嘿,这好办,馋虫们。”凌小宇笑道,“反正‘任’为刀俎,我为鱼肉,任凭宰割啦。”
“好啦好啦,”任行之将赖在他怀里的丹丹放下,“盈盈阿刚,你们回去吧,时间差不多了。”
“嗯,好的。”盈盈拉过丹丹,然后转身开笑道,“小宇,我现在把老爸交给你了,你要帮我照顾好啊。”
“嘿嘿,放心吧。”凌小宇扬了扬手中的行李箱,笑道,“苦力活我全包了。”
“爷爷要给丹丹带什么礼物回来啊?”丹丹天真地眨着眼睛。
任行之蹲下,使劲地亲了一下丹丹红扑扑的小脸,“放心吧,爷爷给你带那个什么塞文奥特曼。”
“哈哈,”凌小宇实在忍俊不禁,笑出声来。在丹丹的影响下,周围的人都“学习”到了不少的“奥特曼知识”,没想到连任行之也没能幸免。
“走啦走啦,”丹丹使劲地推着盈盈,“姑姑我们走回去了,睡一觉起来爷爷就带奥特曼回来了。”
“那好,”盈盈挥挥手道,“老爸、小宇,一路顺风。”她早已习惯了任行之出差。
“任叔叔、小宇,一路顺风。”杜刚也点点头。
看着杜刚的车开走,任行之和凌小宇转身并肩向候机室走去。
这是第一次和任行之单独外出,凌小宇偷偷地看着他,压抑不住心头的激动。
这次出差,他们是去北京领奖的。在年底的国家广告行业评比中,蓝鸟公司一举摘得了最佳企业奖,而最令人兴奋的是凌小宇为客户所设计的一组电视广告——《家庭中央空调——亲情篇》获得了年度最佳创意奖,而凌小宇也获得了广告行业的年度最佳新人奖。对于一个才参加工作不到一年的人来说,获得这样的成就是空前的。由于这次有凌小宇一道领奖,任行之也就没有带秘书,这才让凌小宇有了和他单独外出的机会。
重庆的天气风和日丽,北京却在下着淅沥的小雨。
走出机场的出口,凌小宇笑道,“嘻嘻,老叔,还是我有先见之明,带了雨伞,瞧。”他得意地从行李箱中找出一把伞。
任行之看了看他,笑侃道,“是啊,下雨,都怪你。”
“怎么?”凌小宇诧异道,“天要下雨,关我什么事?”
“你取的好名字呀,”任行之笑道,“什么都不取,偏偏取个名字叫‘小雨’,出门不碰上下雨才怪?”
“哼。”
“不过,”任行之接着又笑道,“我更有先见之明,早就知道你会带伞……”
“你……”
“所以我就不用带了,反正你都不会让老爷子我淋着雨的。哈哈!”
“哼,你这个狡猾的老头!”凌小宇望着得意洋洋的任行之,心中漾起幸福的感觉,人生至此,夫复何求?
“小宇,你对北京应该很熟悉了吧?”任行之问道。
“那当然咯,毕竟在这里呆过四年,地熟,人也熟。”凌小宇笑道,“昨天晚上我给几个还在学校读研的哥们打电话,他们都羡慕得不得了,晚上在希尔顿给我摆什么庆功宴呢。”
“嗯,”任行之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然后看了看手表,自言自语地说着,“怎么还没来呢?应该来了呀?”
“等什么人呀?”凌小宇道,“大会组委会来人接我们吗?”
“不是,”任行之道,“我已经告知组委会不用来接机,我通知了一位老朋友来接呢。”
“哦,谁呀?”
“是以前的同学,三十多年的老朋友了。”
凌小宇正想接着问,就听见任行之说道:“噢,来了。”
迎着任行之的目光,走过来一位体态玲珑的女子。
既然和任行之是同学,应该早过了天命之年,然岁月似乎没有在她身上留下痕迹,娇好的面容、苗条的身材,怎么看都只有三十来岁。
“行之!”只听她远远地招呼着,声音清脆而悦耳。
“雨秋,你好,又见面了。”任行之上前和她握手,然后转身向凌小宇说道,“小宇,这位是秦阿姨。”
“秦阿姨,您好。”凌小宇彬彬有礼地招呼着。
“雨秋,”任行之接着介绍道,“这是我侄儿凌小宇。”
“侄儿?”秦雨秋眨着美丽的眼睛,打量着凌小宇,笑道,“还以为是你儿子,眉心也长着美人痣呢。”
“哈哈,开什么玩笑?任行之老脸一热,继而接着道,“小宇可是北大高才生,今年到我们公司的青年俊才,本届最佳新人……”
“嗨,凌小宇,你好,”秦雨秋赞赏地点点头,“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行之,看来我们是老了。”
凌小宇搔搔头发,说道,“秦阿姨,你真跟任叔叔是同学?”
“是啊,怎么?”秦雨秋诧异道。
“没什么,嘻嘻,只是看起来你比我也大不了几岁,看看这句‘阿姨’有没有喊冤枉。”凌小宇笑嘻嘻地道。
“哈哈,你这小鬼头还真会拍马屁,”任行之大笑道,“不过还真让你误打正着,你秦阿姨可是国家一级舞蹈家,身材容貌是没得说,出去骗你们这些无知小儿说是姐姐保准成功。”
“去你的,”秦雨秋啐道,“老不正经,也不怕把孩子教坏了。”
看来他们之间非常熟络。
北京。东三环北路。
凌小宇站在希尔顿大酒店门口。
一辆出租车缓缓停下,里面出来两男一女三个年青人。
“嗨,老三!”
“老三!”
“嗨,小宇!”
“嗨,老大、老二、心心,你们好啊!”凌小宇欣喜的喊着他们。
在大学时期,按年龄大小,凌小宇在同寝室里的四个室友中排第三,老大李涛和老二刘唱都留在学校继续读研究生,凌小宇回到了重庆,而老四黑子则被上海一家广告公司聘走了。
女同学名字叫做舒心,是他们的系花,现在正和刘唱热恋中。
凌小宇给两位室友来了个热烈的拥抱,三位昔日的室友重逢,欣喜无限。
三只手握在一起,三人同时喊着当初他们寝室的口号:
“兄弟齐心,其利断金!”
“咯咯咯,”舒心在一旁笑弯了腰,每次她看见这几个难兄难弟呼喊这个口号的时候都忍俊不住。
“可惜黑子没来,否则你们‘四大狗熊’又聚齐了。”她几乎笑弯了腰。
“什么四大狗熊?”刘唱“恶狠狠”地道,“给你说了多少遍了,是四大金刚,金刚……”
“哈,心心,你可真是越发漂亮了,老二真是福气,什么时候让我叫你嫂子啊?”凌小宇嘻嘻哈哈地调侃着。
“早着呢,”舒心白了刘唱一眼,“谁会喜欢一个又穷、又弱智的无赖啊?”
“我有答案,”凌小宇举手道,“答案就是:舒心。”
“对,这就叫作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刘唱嬉皮笑脸地接道。
“去你的,”舒心大发娇嗔,将手中的小提包向刘唱扔过去。
“哈哈哈哈”,在哄笑声中,他们走进了酒店。
这个包间里举行着由北大艺术系艺术设计与广告专业班的同学为凌小宇举行的庆功宴。
李涛刘唱他们打头阵,在北京的同学陆陆续续都赶了过来,总共有十五个人。
分别了近一年,各位老同学见面,自有一番欣喜。
席间,凌小宇接到了不少在外地的同学打来的祝贺电话。同寝室的老四黑子更是因为没有赶上这次聚会而懊恼得要死。
同学间的情谊洋溢在整个房间里。情至酣处,大家把臂唱起了由“四大金刚”创作的班歌。
包间的门悄然而开,任行之微笑着地走了进来。
“小宇,给我介绍一下你的朋友们吧。”任行之轻轻地拍着凌小宇的肩头。
看见有长辈过来,同学们纷纷站起身来表示尊敬,更有不少同学猜测这是凌小宇的父亲。
“哎?任伯伯,您怎么在这里?”还没等凌小宇介绍,舒心已经先叫出声来。
“哦?”任行之闻声望去,“咦?你是……心心?”任行之大笑起来,“哈哈,原来你和小宇也是同班同学。”
“我妈妈不是去接你了吗?”舒心嚷着,“她人呢?”
“在上面的西餐厅呢,”任行之笑道,“早知道你在这里,让她也过来了。”
原来由于同学们给凌小宇的庆功宴设在希尔顿酒店,于是秦秋雨就请了任行之在酒店另一层的路易斯安娜餐厅用西餐。
舒心立刻拉了刘唱出去找她母亲去了。
凌小宇一脸错愕,没想到秦阿姨竟然就是舒心的母亲。
接着,凌小宇一一介绍他的同学们。
任行之看这这群朝气蓬勃的年青人,仿佛看到了年青时候的自己,不由得心潮彭湃。
这时,舒心和刘唱找到了秦秋雨,也进到了房间里。在北京的好几位同学去过舒心的家所以也认识她,又不免一番热闹。
同学之间的话实在太多,大家吃吃喝喝,说说笑笑,这场庆功宴一直持续到了晚上9点多。饭后,仍未尽兴,大家又打打闹闹地拉着凌小宇要去飙歌。
“好的,小宇,”任行之叮嘱道,“你们年青人尽情地玩去吧,注意安全就是了。”顿了一顿,又说道,“组委会给我们订的房间你知道吧。”
“嗯,我知道”凌小宇偷偷地看了看他,迅速地背出来,“兆龙饭店1738号,我找得到的。”
“那好,你们去玩吧,我和你秦阿姨去走走。”任行之和蔼地说着。
“任伯伯,你真不和我们一起去吗?”舒心又向秦雨秋道,“老妈,你和任伯伯来参加我们的part嘛。”
“别闹了,”秦雨秋笑道,“我们老头老太婆和你们年青人瞎搅和什么啊,你们去玩。”
“嘻嘻,”舒心嬉皮笑脸地道,“您在我心目中永远年轻。”说着这话的时候,她已经在招呼其他同学向歌厅走去,这个丫头是典型的嗜歌如命。
任行之苦笑着摇摇头,和凌小宇的其他同学打过招呼后,和秦秋雨并肩走出了酒店。
第六章 冬雨凄凄 少年情怀总似诗
深夜11点半,凌小宇走进了兆龙饭店。
刚才和同学们在歌厅里大唱大闹的余兴还没有完全褪去,此时他的心又砰砰地跳动起来。
老叔应该早就回来在等他了吧。这是第一次和他两个人单独在外面过夜,凌小宇心中似乎在期待什么,但他却什么都不敢想。
1738房间,凌小宇轻轻地扣着门铃,“老叔, “我回来了。”
并没有人应门,凌小宇不由得再按了门铃,同时增大了音量,“七叔、老叔……”
四周一片寂静。难道老叔还没有回来,抑或是已经熟睡?凌小宇连忙找来服务员开房间门。
房间里空无一人。
这么晚了老叔怎么还没有回来呢?凌小宇突然觉得心中一片空虚。
他连忙拨打任行之的手机。
然而电话那边竟然传出对方关机的提示语音。
怎么会这样呢?凌小宇的心突然被提了起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为什么他这么晚了还没有回来,为什么手机关机了?
他拉开窗帘,向楼下望去。寒冬夜雨的京城夜景此时并不能吸引凌小宇的眼神,他只期望能够望见任行之走进酒店大门的情形。
想起任行之是和秦雨秋一道的,凌小宇连忙给舒心打电话。
“心心啊,我是小宇,到家了吗?”
“刚回家,小宇,任伯伯回酒店了吗?我妈妈还没回来呢,老爸正在打电话找她呢,怎么打不通呢?”
“啊?秦阿姨也没有回家吗?我还以为任叔叔在你们家呢,他的电话也打不通。”
“怎么回事呢?”舒心的语气慌张起来,“你知道他们去哪里了吗?”
凌小宇比舒心更心慌,却强作镇定,“我不知道,我试着去找找。”
“好的,找到了打个电话。”
“好,如果秦阿姨回来了也请给我回个话。”凌小宇关了电话,望了望漆黑的雨幕,担心万分,他从来没如此迫切地想见到任行之。
凌小宇匆匆下楼,来到酒店门口。
寒冬雨夜,工体北路早已是渺无人影,一片静寂,只有时而呼啸而过的车辆,激起路上的雨水,在路灯下反射着寒光。
凌小宇在酒店门口望了十多分钟。雨越来越大,还夹着雪花,气温更低了。
心中已经暗暗祈祷了千万遍,希冀下一个瞬间,任行之出现在他面前。
终于耐不住,凌小宇拦了辆出租,直奔他们分手的酒店。
希尔顿酒店仍然灯火辉煌,凌小宇视若无睹,勉强分辨了一下方向,向着记忆中任行之走的方向奔去。
寒冬雨夜,街上寥寥的行人诧异地望着这个在雨中奔跑的小伙子,不知为何,衣服全湿透了也不在乎似的。
不知道跑了多久,凌小宇的身体渐渐被冰凉的雨水冷得麻木,口中只是喃喃地叫着“老叔、老叔……”
雨天路滑,“吧嗒”一声,凌小宇重重地摔在地上,似乎再无力爬起来。
一辆出租车嘎然停在旁边,司机走下车,扶起凌小宇问道,“小兄弟,怎么了?要不要我送你回家?”
由于有人说话,凌小宇神智清醒了许多,他突然明白自己这样的做法只是徒劳,或许,这个时候老叔已经回饭店了。他艰难地露出笑容,告诉司机回兆龙饭店。
房间里依然没有灯,凌小宇最后一丝希望也随之破灭。他慢慢地走进房间,已经湿透的衣服也顾不得除,木然地坐在椅子上,付桌而泣,呜咽着,老叔老叔……
“小宇儿,你怎么啦?”耳边似乎有任行之轻轻的声音。
是幻觉吧?凌小宇依然伏桌而泣。
房间的灯亮了起来,一双温暖而厚实的手扶着凌小宇的双肩,“小宇儿,小宇儿,你怎么了?”任行之焦急地喊着,“怎么淋成这样子了?”
小宇抬起头来,回望,任行之那熟悉的面庞近在咫尺,眼神中透露着焦虑和关切。
“老叔,老叔……”凌小宇不顾身上又脏又湿,猛地转身,紧紧地拥抱着任行之,仿佛这只是一个梦境,一松手,就又会失去他的踪影。
这是两个人第一次的拥抱,这一切来得是那么的自然。
在凌小宇的生命中,从来没有一个时刻像现在这样害怕失去一个人。
任行之默默地感受凌小宇拥抱的力量,还有那透过湿衣传过来的火一般的热情。
时间犹如凝固了一般,四周寂静,听见的,唯有房间的钟摆滴答的声音;感受到的,唯有对方的呼吸和心跳。
“老叔,老叔,还以为您不回来了呢……”凌小宇呜咽着。泪水湿透了任行之的肩膀。
“傻孩子,唉,傻孩子……”任行之轻轻拍打着他背,叹息道,“好啦,衣服还湿着呢,这么冷的天,快去洗个澡,换衣服,不要生病了。”
“嗯,”凌小宇不依依不舍地松开任行之。
“你呀,”任行之仍然露出了他那温和的笑容,“刚才跑哪去了?手机又扔在房间里,这么大夜了,知道老叔多担心你吗?”
“啊,我,我……”凌小宇半天我不出来,看着桌上的手机,上面很多未接电话,赧然道,“都怪您呀,这么大夜都没回来,电话又打不通,只好,只好……”
“只好去外面淋雨呀?”任行之笑着接道,“你看把我衣服也弄脏了,罚你洗衣……”
“遵命,”心事尽去,凌小宇又恢复了活泼与灵气,“帮老叔洗一辈子衣服都愿意。”
“贫嘴,讨打!”任行之作出打人的动作,“还不滚去洗澡?”
凌小宇抱头鼠窜般钻进卫生间。
第七章 陈年旧梦,中年心事浓如酒
房间里安静下来,只有卫生间传来哗哗的水声。
任行之缓缓脱下刚被凌小宇弄脏的外衣,和衣静静地躺在床上,心事潮涌。
秦雨秋是他的初恋情人,三十多年前,他们在学校里是众人公认的天造地设的一对才子佳人,而且相互也倾慕已久,由于时代的原因,两人最终没有走到一起,后来又各自都结了婚。
难忘的初恋情人啊,转眼三十年过去了,两人始终不能忘情于对方。今天晚上,任行之本来打算和她在外面过夜的,甚至,他们为了防止别人的打扰,都把手机关掉了。
当他们决定好了,打开手机,要告知秦雨秋的家人和凌小宇今晚不回去的时候,却发现各自的手机至少有50个电话在他们关机的时候打来。
小宇?小宇儿……任行之的眼前突然模糊起来,凌小宇那热情、天真无邪的面容在眼前渐渐扩大,这孩子,不知道什么事,打那么多电话过来。
任行之赶忙回拨。
然这个时候,凌小宇已经把电话忘记在房间里面,跑出去满世界找他了。
电话怎么打都没人接听,任行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不由担心起来。而这个时候,秦雨秋也愣愣地放下电话。
“雨秋,”任行之吞吞吐吐说道,“我看,我看我们还是回去吧,你家里人会担心的。”
“行之,”秦雨秋感激地看着他,“心心那丫头找不到我们都快急疯了,我们回去吧。”
当任行之送秦雨秋回到家的时候,舒心已经等在大门外。
“老妈、任伯伯,你们去哪里了啊?真把人急死了。”
“呵呵,这么大两个人,还怕走丢了么?”任行之笑道,“难怪你妈妈说你是疯丫头呢。”
“才不是呢,”舒心不服气地道,“任伯伯你回去再晚点,准有人发疯,但不是我。”
任行之想起了凌小宇,连忙和母女俩告别,匆匆赶回了酒店。
水声停止了,凌小宇披着浴巾走了出来。
凌小宇确实称得上是个美男子,也没有辜负眉心正中的那颗“美人痣”。
乌黑的头发湿漉漉地披在前额,俊朗的面容,充满灵气的嘴唇隐藏着一丝调皮的味儿。
那肩膀、胳膊、前胸的肌肉和轮廓,无处不散发着青春的活力。
凌小宇被任行之看得不好意思了,笑着说,“老叔,你也去洗洗呀,早些休息,明儿开会呢。”
说着,他侧躺到一张床上,假装闭着眼睛睡觉,其实在偷看任行之的反应呢。
任行之慢慢地开始宽衣。
凌小宇觉得自己的心砰砰直跳。
任行之脱下最后的内衣,露出赤裸的上身。山城的人皮肤都很好,他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再加上平时保养得当,虽然年近六旬,仍然光滑白皙,皮肤自身修复功能也非常好,浑身上下竟然没有一个疤痕。身材勾勒出来的曲线更是让凌小宇如痴如醉。这是怎样一个完美的躯体呀!凌小宇觉得自己呼吸都快要停止了,那时候,他的脑海里充斥着一个词:白玉无暇。
任行之穿着内裤走进了浴室,哗哗的水声渐渐响起。
凌小宇怎么也睡不着,他根本就控制不住自己心猿意马。
他在想象老叔眉心的那颗美人痣,他在想象此时老叔全身赤裸的情形,想象老叔此时清洗他那完美的身体的情形,他想起了那句:温泉水滑洗凝脂……
一眼瞅见了任行之刚脱下来放在另一张床上的衣物,凌小宇一跃而起,捧起来,深深将头埋了进去。
任行之身上那幽幽的体香,从他的衣物上传进了凌小宇的鼻孔。
贪婪地嗅吸着,凌小宇深深陶醉其中。
哗哗哗,浴室中又传来响亮的水声。
突然,一个念头闯进了凌小宇的脑海中,自己,自己这是在干什么呢?他捧着任行之衣物的手开始颤抖,为什么自己会这样?自己这样做,是不是,是不是有些,变态?他想到了这个词,吓了一跳,不,不,我不是。一直以来,任行之在他心目中的尊敬有如天人,此时突然有一种亵渎的感觉。
手中一哆嗦,凌小宇放下了任行之的衣物,躺去床上,拉过被子紧紧把自己捂在了里面,强迫自己入睡。
任行之盥洗完毕,披了浴巾出来,看看捂得像粽子一般睡觉的凌小宇,苦笑着摇摇头,熄灯,去另一张床睡下了。
黑暗中,凌小宇偷偷地从被子里面探出头来,侧耳倾听任行之轻微的鼾声。
一夜难眠。
颁奖大会进行得很顺利。
任行之和凌小宇领到了他们的奖牌,站在主席台上,在如雷般的掌声和喝彩声中,他们相视会心地一笑,都为彼此感到自豪和骄傲。
而台下叫得最响亮的就是来给凌小宇捧场的同学们。
会后,本来大会组委会安排了宴会,但同学们怎么会放过获得了“巨额”奖金的凌小宇呢?硬架了他去请客。
任行之望着那群欢天喜地架走凌小宇的年轻人,亦是没有办法,唯有苦笑,过去叮嘱了几句,自去参加组委会的午宴。好在他在此行业已久,蓝鸟又是龙头企业,知名度很高,人缘也非常好,席间不至寂寞。
同席坐在他旁边的竟然是先前给他们颁奖的那位国家女领导。那女领导显然对任行之很有好感,不住问这问那的,还不停为他夹菜。
当着这么多同行和熟人的面,任行之觉得甚是尴尬,但却没有任何办法。
还好,不一会儿,凌小宇就满头大汗地跑回来了,把同学们安排好了,单一结,他就借口说还有大会还有任务,溜了。其实他是想多陪一会任行之,至于任务,那也是有的,不过是给丹丹他们带东西回去的采购任务。
看见凌小宇回来,任行之松了口气,连忙也推说有事,和几个熟识的朋友一阵寒暄后,起身告辞,带着凌小宇离开了宴会。
昨夜的雨,早已化作了满天纷纷扬扬的小雪,隆冬的北京,一片银装素裹。
凌小宇挽着任行之的手臂,漫步在这通话般的世界里,周围车水马龙,视若无睹,在他的眼里,只有老叔,别无他物。
两人有说有笑地向王府井走去。
重庆,江北机场。
“爷爷爷爷!”丹丹像箭一般地冲进任行之的怀里。
“丹丹乖,想爷爷了吧?”每次看见丹丹,任行之心中都充满着快乐,其他的情绪总会在这个时候一扫而空,他使劲地用胡子扎着丹丹的脸蛋。
“还有凌小宇,”丹丹稚气的声音回荡在机场门口,“我想死你们了……”
“想死你们了?”凌小宇失声道,“怎么觉得这词儿好熟悉……”
“哈哈”,杜刚和任盈盈齐声大笑说这小家伙这几天看冯巩的节目走火入魔了。
凌小宇拿出在北京买的一大包玩具,说道,“小东西,到底是想爷爷了,还是想爷爷带回来的玩具?”
“当然是……想爷爷……”丹丹水灵灵的大眼睛狡黠地转着。
“丹丹好乖!”任行之听得老怀大畅,又忍不住亲了亲孙子红扑扑的小脸。
丹丹突然跳出任行之的怀抱,跳着来抢凌小宇手中的玩具包,“更想奥特曼。”他这个时候才把话说完。
“哎呀,这小东西,整我呀?”任行之尴尬地搓搓手,向丹丹的小屁股打去。
“哈哈哈、嘻嘻……”欢笑声充满了天地间。
第八章 繁华如梦 辞旧迎新共言欢
新年渐近,凌小宇心中充满着喜悦。
不仅仅是因为在工作上取得了好成绩得到了肯定,最主要的是几天前,任行之就告诉了他让他除夕夜到他家吃年夜饭。
在这以前的这两个春节,也是凌小宇最伤心落寞的时刻。大学的同学们纷纷离开校园,回到自己家里过年,校园里显得空空荡荡。当新年的钟声敲响,独自呆在学校寝室里的凌小宇更多的觉得自己像一个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每每这个时候,除了一些比较要好的朋友同学相互间打来的问候电话或者短信可以安慰一下,他都只能蜷缩在被窝里面暗自垂泪。
如今,是老叔,让凌小宇又感到了久违的家的温暖,让凌小宇对每一天的生活都充满着期望。
整个蓝鸟集团笼罩着节日的喜庆。
今天是除夕,蓝鸟公司作着节日前最后一项程序――年度总结大会。
主席台上,任行之正在发表着热情洋溢的讲话,他总结了集团公司这一年来的工作,宣布了公司取得的骄人成绩,感谢着员工们一年来辛勤的劳动,并衷心致上了新年祝福。
凌小宇开心地望着主席台上那可敬、可佩、可亲的老叔,再看看旁边同事们都专心地聆听着任行之的报告,时而发出欢呼和热烈的掌声。
老叔,老叔,如此受人尊敬和爱戴的老叔呀,没想到会离自己这么近,会和自己亲如一家人,一时间,凌小宇有一种一梦千年,梦醒才发现自己原来如此幸福感觉。
接下来,是一个颁奖仪式,凌小宇凭借着他的去年度全国同行业最佳设计奖和最佳新人奖,无可争议地成为了仪式的主角,囊括了蓝鸟集团所设立的多个奖项。
当凌小宇走上主席台,从任行之手里接过奖项的时候,他们相视一笑,仿佛晨练时,刚刚完成了一曲天衣无缝的合奏。
热烈的掌声再次响起,获得了奖项的员工在主席台上和公司领导合影,任行之拉了凌小宇站在他旁边。
在闪烁的镁光中,凌小宇感觉幸福得快麻木了。
由于又拿到了奖金,所以自然免不了会被敲诈,何况晚上还要去任家吃年饭呢。
于是,傍晚,当凌小宇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走进任家的时候,任盈盈拦住门,笑道,“董事长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
“脑白金?嘿嘿,放心,有的,人人有份。”凌小宇傻笑着闪进门。
“爷爷,爷爷,”丹丹那小家伙一看见凌小宇就叫到,“凌小宇也来行贿来了。”
“行贿?”凌小宇失声道,“哈哈,几天不见,你这小东西哪学来这么前卫的词汇?”说着将手中的东西往茶几上一扔,伸手就向丹丹的脸蛋揪去。
丹丹一声尖叫,躲进了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任行之的怀里。
“哈哈哈,”凌小宇仍然不依不饶,还是牢牢地揪住了小家伙的脸蛋,“别以为躲在爷爷那里就能逃过一劫,赶快出来纠正你的错误观点。”凌小宇恶狠狠地道。
任行之笑呵呵着看他们打打闹闹,甚是感动,家里也好久没有这样闹热过了。
丹丹从爷爷怀里探出头来,一副不屑的神情,道,“才不呢,我才没把你放在眼里,我喊爷爷随时教训你……”
“什么?你……”凌小宇咬牙切齿地道,“你也不去看看我‘行贿’的内容,就在这里大放厥词?”
“噢,”丹丹跳出了爷爷的怀抱,去翻凌小宇来过来的礼物年货去也。
任行之虽然几乎谢绝了所有人在节日期间送来的礼物,但他并非食古不化之人,自然分得清楚各人的目的,此时温和地拍了拍沙发,让凌小宇坐在他旁边叙话。
望了望身边的老叔,任行之神情是那么安详,近距离的打量下,面部的肌肤那么的光滑细嫩,红彤彤的脸颊可以和丹丹媲美,映着鬓角边的几缕白发,一个惊艳的词不由在脑中闪烁——白发红颜。
“Yeah,Yeah,”丹丹声音传来,显然是在“贿赂品”中有了惊喜的发现。
“嚷什么啊?楼房震垮了。”盈盈这个时候也从她房间里出来,坐到大沙发上。
凌小宇对丹丹的“贿赂”显然是极得他的欢心,丹丹挤到凌小宇身边,用他那小嘴亲了凌小宇脸一下。
“哈哈,哈哈,”凌小宇高兴得手舞足蹈,“我得到了丹丹的初吻。”
“初吻?”盈盈失声笑道,“什么初吻啊?起码都是第N吻了,哈哈。”
“N……N吻?”凌小宇尴尬地搓搓手,“这小东西有没有这么‘滥’呀?”
“哈哈,就是就是,丹丹刚上幼儿园就跟班上的女生亲嘴。”杜刚出来接口道。他早就来了,一直在厨房里面帮忙准备晚饭。在未来老丈人那里,他自然要大大表现一番了。
“没有,我才没有跟娜娜亲过嘴。”丹丹大摇其头。
“娜娜?”众人一起失声道,“哪个娜娜?”
“唉,”凌小宇苦忍着笑,叹气道,“小东西毕竟是小东西,江湖经验太浅了,此地无银三百两,你这不是不打自招吗?”他经常去幼儿园接丹丹,知道娜娜是和丹丹同桌的那个小女孩。
“我同意了,”任盈盈忍着笑,举手道,“咱家丹丹和娜娜还真是郎才女貌,天生的一对。”
“哼,哼哼,”丹丹的脸竟然破天荒开始发烫了,“姑姑和杜刚才是一对,爷爷和凌小宇才是一对。”他不服地嚷嚷着。
“这小东西……”任盈盈和杜刚举起手佯装向丹丹打去。
丹丹又一声惊叫,向卧室里面落荒而逃,任盈盈和杜刚如影随形, “追杀”而去。
凌小宇听见丹丹说他和任行之是“一对”的时候,心中“疙嘣”一下,不由自主地向任行之望去,而任行之这个时候也若有若无地望着他,两人目光一遇,凌小宇心中一凛,急忙错开目光,起身,冲进房里,加入了狂揍丹丹小屁股的行列。
一边吃着年夜饭,一边看着传统的电视节目春晚,不时开几句玩笑,再逗弄逗弄丹丹,一时间,哄笑不断,欢乐的气氛充满了整个房间。
凌小宇和杜刚自然是频频举杯,哥俩嘻嘻哈哈地划着拳。
在这欢快的气氛中,任行之亦是深受感染,竟然也破天荒地主动提议喝酒。
吃过晚饭,已经是晚上10点半了,再过一个多小时,新的一年就将来临。
杜刚向任行之和凌小宇告了个罪,带着任盈盈去了杜家,那里,杜家二老还等着他们呢。
丹丹趴在阳台的栏杆上,看着杜刚的车子驶出去,学着他爷爷的样子摇摇头,突然冒出一句,“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噗哧,凌小宇正在喝一口茶,此时全喷了出来。
“小东西,你倒懂得不少,”任行之也傻眼了,“谁教你的啊?”
“我还用得着教?”丹丹一副骄傲的模样,“我自学成才的。”
凌小宇只觉得头大如斗,再也不敢听他们祖孙说话,放下茶杯,去收拾桌上的碗筷。
中国人的传统习俗,除夕夜都不洗碗扫地,凌小宇只是简单地将桌上的东西收进了厨房,很快就收拾好了。
美丽的烟花不时在夜空绽放,丹丹早就按捺不住,一个劲地催爷爷下楼去放烟花。此时见凌小宇收拾妥当,就跑过来,抱着凌小宇的腿往门口拖。
他们自然拗不过丹丹,好在凌小宇早有准备,买了一大包烟花。于是,他们就带着小家伙下楼去。
除夕夜的山城,处处流光溢彩,爆竹和烟花破空的声音连绵不绝,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硝烟的味道。
他们来到附近一个专门燃放烟花爆竹的广场,那里已经有很多人了,各式各样的烟花从这里冲天而起,热闹非凡。
丹丹高声欢叫着,从凌小宇手中抢来装烟花的口袋,便要去燃放,凌小宇连忙充当起护法的责任,给他选了一些安全系数比较高的。
看着自己燃放的烟花发出绚丽的光芒,丹丹一个劲的跳啊,拍手啊,任行之负手站在旁边含笑看着他们,时而和广场碰到的熟人打个招呼。
凌小宇拿出最大的一只烟花,放在地上,提醒了老叔注意观赏,然后将之点燃。
只见一道焰火直冲云霄,冲到很高的地方,“啪”的一声炸响,化作了满天的星火,将天空照得透亮,继而,天空中出现了红、黄、绿、白颜色的四个字:岁岁平安。
所有的人都忍不住观看着凌小宇放的这个烟花。
凌小宇亦是不禁为现代人制造烟花的工艺而叹服。他转过头去,看见任行之正牵着丹丹的手,抬头仰望着漂浮在天际的那四个字,在夜空下,他的脸庞上流光闪烁,是那样的安详,那样的令人忍不住想亲近,想轻拥入怀中……
这是怎样的一副难忘的情景呀?这一个瞬间,永远定格在了凌小宇的心中。
老叔,老叔,衷心祝愿您老人家——岁岁平安!望着天幕上的大字,凌小宇心中在呼喊着。
火树银花不夜天,满天飞舞的烟花中,新年的脚步愈来愈近,广场上的人们兴高采烈地进行着倒计时。
凌小宇和任行之不知道什么时候靠在了一起,紧紧地握着彼此的手,望着广场中央巨大的时钟。
“五、四、三、二、一……噢…………!”
新的一年终于来临,广场上的人们发出海啸一般的欢呼,无数的烟花升上夜空,将新年的凌晨照得彻亮。
置身在这如梦如幻般的景象里,凌小宇不由得紧紧握了握任行之的手,拼命地地感受着他手的厚重和温暖,心中这才踏实下来,原来,这一切是真的,不是梦。
第九章 葡萄美酒 阑珊心绪结愁肠
从广场回到家,任盈盈他们仍然没有回来,而丹丹亢奋的精神状态已经消退,早在路上就拼命地揉着眼睛,一回家就睡着了。
安顿好丹丹,凌小宇觉得自己该告辞了,但他心里一万一个不愿意留下任行之一个人离开。
任行之站在阳台上,望着外面的天空。
“老叔,”凌小宇走过去,轻声喊道,“我……”
“小宇儿,陪我喝杯酒吗?”任行之转过身来。
“好,好……”凌小宇忙不迭地去拿酒,他正巴不得任行之发话留他呢。
“葡萄美酒夜光杯,”任行之端着精致的玻璃杯,盯着里面随着手轻晃而流动的美酒。
“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凌小宇接口轻声吟道,用手中的杯子和任行之轻轻一碰。
“古来征战几人回。”任行之哑声接道,“干杯吧,小宇儿。”他举杯一饮而尽。
凌小宇心潮澎湃,此时只有他们两人,无需说再多冠冕堂皇的话,望了望举杯痛饮的他,仰头,举杯,酒尽。
四周渐渐安静下来,时而才有一枚烟花带着刺耳的呼啸声冲上夜空,然后化作一蓬火雨。
他们并肩站在阳台上,看着外面的景象,不知不觉中已经依偎在了一起。
凌小宇很自然地将头靠在行之的肩膀上,他感觉到自己的发梢拂过了任行之的脸庞。
任行之轻叹一声,抚摸着凌小宇的头。
四周突然寂静下来,他们甚至能够听见对方的呼吸和心跳。
凌小宇不知哪来的勇气,突然伸开手,紧紧地拥抱着任行之。
这一刻,他们之间的激情爆发,任行之亦是紧紧将凌小宇搂在怀中。
他们的拥抱是那样的用力,仿佛恨不得将对方的身体挤入自己的身体里面。
尽管心中在狂呼,但是到了嘴巴却化作了轻轻的呜咽,“老叔,老叔,我爱你……”凌小宇在他耳边呜咽着。
“小宇儿,小宇儿,我的小宇儿……”任行之心中一痛,在凌小宇耳边喃喃地念着。
一切都是那么自然,意乱情迷中,凌小宇的唇像春风一般,慢慢地滑过了老叔的耳垂、额头、眼角、面颊,最后落在他的嘴角。
任行之仿佛有些矜持,但很快就放松了,他松开牙关,放了凌小宇的舌头进来。很快的,两人的舌头就绞在了一起。
一种香甜迷醉的感觉从传来,凌小宇感觉自己身体轻飘飘的,一种腾云驾雾的感觉,直飘上了九重宵,一时竟然不知身在何处。
舌与舌的缠绵嬉戏,竟然是那么的和谐自然,一会在任行之身体里,一会又交换到凌小宇身体里,互相纠缠着,追逐着,攀援着,仿佛正在合奏一曲高山流水,一曲阳春白雪……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凌小宇睁开了眼睛,只见老叔的面容近在咫尺,他正轻轻地闭着眼,陶醉在这令人如痴如醉的亲吻中。
天哪,天哪,凌小宇心中在狂呼,我竟然拥有了老叔,老叔他是我的,凌小宇呀凌小宇,你是世界上最最幸福的人了。一时间,热泪滚滚。
他把任行之拥抱得更紧了,闭上眼睛,重又全身心投入这无边无际的情感海洋。
任行之紧紧拥抱着小宇儿,感受着凌小宇的热情一浪一浪汹涌而来,在这令人窒息的热吻中,他清楚地感知到了凌小宇对自己的热爱。
那是怎样的一种热爱呀?那样热烈、那样纯洁,那样虔诚……这种心灵与心灵水乳交融的愉悦,他已经有很久很久没有感受过了,多久呢,他心中模糊地想着,二十年?三十年……或者更久……
小宇儿,小宇儿,你是我的知音,你是我的宝,你是我灵魂深处的另一半,你知道我多么喜爱你么?任行之更紧地拥吻着他。
时间仿佛凝固了一般,黑黝黝的天幕笼罩着大地,只有偶尔冲天而起的烟花,带出一道道绚丽的光芒,映射在紧紧贴在一起的两个脸庞上,闪烁着动人的光辉。
客厅的灯突然亮起来,任凌二人连忙松开对方。
他们太忘情了,以至于连杜刚和任盈盈回来都没有察觉。
好在开灯的开关那里并不能直接看到阳台。他们从阳台走进了客厅。
“呵呵,你们在阳台上啊,黑灯瞎火的,干什么呢?”杜刚笑着说,“任叔,我送盈盈回来了。”
凌小宇只觉得面皮发烫,心中的激情还未完全退却,此时又被杜刚有意无意地揶揄了两句,一时语塞。
“嗯,”任行之点点头,捋了捋前额的头发。
“老爸、小宇,新年快乐!”任盈盈踏着轻盈的脚步,虽然算时间已经是凌晨快一点了,但仍然神采飞扬,显是陶醉在节日与爱情丰收的双重喜悦之下。
“小宇,谢谢你陪爸爸过年,”任盈盈认真地说着,“否则我还真怕他孤单,不敢去阿刚家呢。”
“不,不用谢,”凌小宇觉得一阵心虚,他偷偷望了望任行之,“应该的,应该的,反正我也是一个人嘛。”他突然觉得自己好虚伪,怎么会说出这样的客套话呢?
“哈哈,盈盈,你怎么也和小宇客气起来了?”任行之爽朗地笑道,“又不是外人。”
以前虽然也听过任行之说他不是外人,但此时凌小宇怎么听都觉得有更深层的意思,不由脸一红,心中一热,“嘿嘿,是啊,”凌小宇故作轻松道,“我也好久没有过这样闹热的年了。”这倒也是句实话。
“好啦好啦,”杜刚看了看时间,“我们该告辞啦,走,小宇,我送你回去。”
凌小宇虽然心中极不情愿,但在这种情况下,亦只有点点头。
“老叔,盈盈,我们走了,你们早点休息哟,晚安。”他深深地望着任行之。
“嗯,”任行之摆摆手和凌小宇对视了一眼,道,“再见了,路上注意安全。”
走到楼下,凌小宇禁不住回头向任家阳台望去,这一望,令他一呆。
从客厅透过来的光,能隐隐看见任行之正站在阳台上默默注视着他们,而此时远处冲起一只焰火,将他的脸庞照得忽明忽现。
漆黑的夜幕下,背后透出微光,伫立在阳台上的老叔,犹如风中之烛。
凌小宇感到莫名的心痛,老叔呀老叔,您在人们的心目中永远是那么完美,那么快乐,那么的光彩夺目,可是,谁能真切感受到您耀眼光环后的那一份落寞与孤寂呢?老叔呀老叔,我要用自己的生命来热爱您,呵护您,将生命中所有的欢乐都奉献给您。
任行之目送杜刚的车开出去,默然呆立了一会,忽然感觉愁肠百结。
转身走进书房,挥笔狂书。
阑珊心绪,醉倚绿琴相伴住。一枕新愁,残香花影尚满楼。 繁笛脆管,吹得锦屏春梦远。唯有烟花,卷离魂去照旧眠。
第十章澹 烟芳草 闲来平地起疑云
半年又过去了。
在工作上,随着经验的日益丰富,凌小宇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将他在设计艺术方面的灵气发挥得淋漓尽致,屡屡设计出令很多专家都叹为观止的广告个案,他的一些作品甚至就被推崇为业界的经典之作。而任行之更是展示出来他不拘一格的魄力,顶着许多国有企业中特有的压力,将才到公司一年的凌小宇提拔为设计部的部门副经理。
每天清晨,他们相约江边,散步,练乐器,二胡笛子所吹拉的曲子屡屡博得江边晨练的人的满堂彩。
年后,又有一位姓江的老琴师也经常来与他们相和,三种乐器的重奏更是让晨练的朋友们过足了耳瘾。他们各持二胡、笛子、琴,很快地,被晨练的朋友们戏称为“三才剑客”。
晨练后,他们携手而去,在任家吃早饭,然后坐任行之的“奥迪”到公司。
而每天下班后,凌小宇去幼儿园接了丹丹出来,然后在任家吃晚饭。至于周末,任行之老是说他一个人难得做饭,就让他过去吃。
大家都说凌小宇是任行之的干儿子,每每听到这样的说法,任行之和凌小宇都是不置可否,笑一笑,算是默认了。以至于杜刚经常开玩笑说和凌小宇的关系更深了一层,以前只是铁哥们,现在是还是他未来的舅子了,每到这个时候,他总少不了吃任盈盈的拳脚,但大家都乐在其中。
这一天是周末,任行之出去开会了,杜刚、任盈盈和凌小宇就带了丹丹出去郊游。
在青山绿水间,丹丹像放出笼子的鸟儿一样,拼命地跑啊、跳啊、滚啊。
凌小宇和杜刚用手枕着头,惬意地趟在一个青草萋萋地斜坡上,笑看任盈盈和丹丹互相追嬉戏逐着。
“小宇,”杜刚笑道,“我还真服了你,才到公司一年就混上了部门副经理,想当初,我可是花了整整三年哟,而且有老爸老妈在背后支持。”
“哈哈,”凌小宇笑着调侃道,“我有你,还有你未来岳父的支持嘛,想不‘混’快点都不行。”
“真好,”杜刚惬意地伸展着四肢,作着深呼吸,“咱兄弟在一起打天下,你们寝室那句什么口号,什么断金来着?”
“兄弟齐心,其利断金!”凌小宇笑道。
“对,兄弟齐心,其利断金!”杜刚笑道,“小宇啊,我们穿开裆裤的时候就在一起玩了,我还记得那时候你常拖着一条鼻涕……”
“哈,说我呢,”凌小宇不服气道,“你那个时候的发型好难看的,一撮毛……”
“哎,”杜刚起身想捶凌小宇但是又没有捶下去,重又躺了个四仰八叉,“那个时候,只怕我们都想不到会有今天的快乐幸福,小宇啊,你知道吗,此时,我有种天下尽在掌握的感觉,心中充满了无比的信心。”
“是啊是啊,”凌小宇戏侃道,“再等到下半年,把我们任大小姐娶过门,成为了董事长的乘龙快婿,你就感觉更幸福,更有信心了。”
他太了解杜刚了,所以边说他一边已经开始逃走。
“你这臭小子!死定了!”杜刚拔腿便追。
两个年轻人仿佛又回到了总角时代,像小孩子一样,嘻嘻哈哈地在山坡追逐打闹。
打累了,他们又重新瘫躺在草地上。
想起杜刚经常夸耀蓝鸟公司的部门经理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凌小宇笑道,“堂堂蓝鸟公司两个部门经理居然这么打打闹闹,成何体统?”
“哈哈,管他们那么多呢,”杜刚笑道,“小宇,你这个职位来得不容易哟。”
“我知道的啊,”凌小宇道,“我的资历太浅,多亏了老叔力排众议……不过,阿刚,对于这个职位,我并不在乎的。”的确,凌小宇对当这个部门经理职位一直不太热衷,只要能在任行之身边,什么都愿意。
“你小子的性格我当然知道了,”杜刚道,“你可以不在乎,但是任叔要从公司发展的角度上考虑,若不是你资历太浅,凭你的能力,当设计部正经理也说得过去。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啊?”凌小宇聚精会神地听着。
“你也知道啊,蓝鸟是国有股为主的企业,里面的关系错综复杂,任叔是国有股的代表,所以有的时候也必须照顾一些关系户……”杜刚说着,“设计部副经理负责公司所有的设计业务,可说是个炙手可热的职位,想抢这个大饽饽的人可多了。”
杜刚的父亲也是蓝鸟的董事之一,所以他了解的内幕消息比较多。
“嗯,嗯,”凌小宇道,“我有感受,当时你争我夺确实很厉害。”接着他又笑道,“这真是应了那句话,有心栽花花不成,无心插柳柳成荫,结果让我这全无背景的人给中标了,哈哈。”
“不,”杜刚摇头道,“在别人眼里,你也是很有背景的人了。”
“我,我有什么背景?”凌小宇指着自己的鼻子,错愕道,“我又不是市委书记的侄儿,也不是市长的小舅子……”
“是啊,”杜刚苦笑着说,“所以现在有人说你是任叔的私生子。”
“哈哈,”凌小宇笑得差点呛着,也四仰八叉地躺了下去,“这是我听见最大的一个笑话了……”
杜刚自然知道凌小宇已将一腔慕儒之情已经转到了任行之身上。
突然,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吞吞吐吐地说道,“还有一件事要给你说一下……”
“什么事?”凌小宇此刻脑海中正想念着任行之,懒洋洋地说道。
“这次为了你的职位,任叔无形中得罪了不少人啊……”
“啊?”凌小宇闻言坐了起来,“如果这样,我宁愿不要这个什么破经理。”
“都不关你们的事了,”杜刚苦笑道,“如果我是董事长,也会唯才是举的。可是,可是总是有那么一些无聊的人会瞎猜疑。”
凌小宇默然无语,静听下文。
顿了一顿,杜刚继续道,“前几天老爸回来告诉我,说外面有人说,说……”
“说什么呀?”凌小宇急了。
杜刚无奈,吞吞吐吐地道,“你知道的,盈盈的妈妈过世多年,任叔又一直未续弦,而且,为了工作出差方便,一直没有用女秘书,可就有那么些无聊的人,说他喜欢,喜欢男,男的,而如今,你,你……你成天跟他形影不离……”他长长吐了口气。任行之是他最尊敬的人,也是他未来的岳父,而凌小宇又是他最好的朋友,他能说出来这些话,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凌小宇一定知道自己脸色难看之极,因为他的心里难过得快要窒息了。
没想因为他,有人这样侮辱了心目中天人一般的老叔。
“不要难过了,小宇,”杜刚拍着凌小宇的肩膀,“我知道,你在心目中是把任叔当成了凌叔。”
“嗯,”凌小宇勉强应着,很感激地看着这位最好的朋友。
“哎,让别人说吧,我们自己问心无愧就是了。”杜刚叹气道。
“问心无愧?”凌小宇心中一凛,自己真的能问心无愧吗?自己真的就仅仅是把任行之当作了父亲,真的只有父子之情?自己难道没有刻意地去接近过他吗?除夕夜所发生的那一幕一幕又浮现在他眼前,那是种什么样的感情呢?
凌小宇从来没有仔细分析过自己对任行之的感情,此刻心乱如麻。他觉得自己此时的情绪很奇怪,面对这样的谣言,应该感到极端愤怒才是,然此刻他心中竟然是一种莫名的心痛,为自己,更为任行之。
看见凌小宇一言不发,一副难过的样子,杜刚颇为后悔告诉了他这事,拍拍他肩膀,“好了,小宇,先不要想这事了,我们以后注意一些就是了。”接着,咬牙切齿道,“我一定要追查到这散布谣言的人。”
“嗯,嗯”凌小宇勉强应道,“是的,一定要找他出来,我们自己是小事,一定要还老叔的清白。”他觉得这声音好遥远,仿佛不是自己在说话。
傍晚。
杜刚开着车子将凌小宇和丹丹送到门口,然后和任盈盈去了杜家吃晚饭。
凌小宇松了口气,他突然发现自己有些不敢面对任盈盈。
丹丹跳得筋疲力尽,早在车上就睡着了。
开门的是任家的佣人老杨,他们彼此已经很熟悉了,用不着说什么话,凌小宇背着丹丹进了门,将他放在床上睡好。
来到客厅,和老杨打了个招呼,准备回家,这时老杨告诉他任行之已经回来了,在书房里。
凌小宇轻轻走到书房门口,只见任行之背对着他,正聚精会神地看着桌案上的一幅字画。
敲了敲房门,凌小宇轻声喊道,“老叔。”
任行之转过身来,此刻他正戴着一副老花镜,显得是那么从容、温和、慈祥,看得凌小宇心中一颤。
“嗯,小宇儿,回来了?”任行之微笑着,“盈盈他们呢?”
“噢”凌小宇会过神来,“去阿刚家吃饭了;丹丹玩得太累,路上就睡着了。”他拼命想挤出笑容,但此刻心事重重,又怎么笑得出来呢?
“小宇,有什么事呀,好像不开心?”任行之温和地问道,凌小宇的心事怎么逃得过他的法眼呢?
“没,没什么”凌小宇勉强挤出一丝笑容。
任行之自然看得出来他言不由衷,当下也不点破,轻轻叹了口起,指着桌案说道,“小宇,你来看看这幅字,送给你的。”
凌小宇心中一热,连忙走过去。
只见桌案上雪白的横幅,上面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高山流水。
铁钩银画,字迹未干,墨香犹在,正是任行之那苍遒的笔迹。
一瞬间,凌小宇热泪盈眶,眼前模糊起来,在那幅字里面,他仿佛看到了高山流水的传说,仿佛看到了伯牙子期,看到了去世的父母,看到了那么多关心他的亲朋好友,也看到了任行之慈祥和蔼的脸庞,看到了一份人间温情……
“小宇儿,怎么哭了?”任行之看见凌小宇的眼泪滴答滴答直往下流,不由得也谎了手脚,过来怜爱地轻轻抱着他的肩膀,掏出手绢。
“谢谢您,老叔,谢谢您……”凌小宇突然悲从中来,扑进任行之怀里,一时间,那熟悉的幽幽体香又钻进鼻孔,想起白天杜刚对他说的话,凌小宇热泪滚滚。
接下来的日子是凌小宇除父母过世外,最沉默的的一段日子,他的话少了很多,心情似乎也沉闷了许多。
清晨,“三才剑客”依然在江边练着他们的乐器,但凌小宇总觉得,旁边围观的人们经常在用异样的目光打量着他和任行之,而背后,总有一些人唧唧喳喳,指点着什么。
他地心态,很明显地反映在了音乐上。笛声不再像以前般与二胡、琴声水乳交融,而是显得那么尖锐,那么格格不入。影响到了整个合奏的效果。
二胡声嘎然而止,笛声,琴声也跟着停了下来。
“小宇,最近怎么了?老是心不在焉的。”任行之是一个在艺术上追求完美的人,此时颇为不悦地道。
“老叔,我……我……”凌小宇第一次看见任行之如此不悦,半天说不出话来,低头道,“对不起。”鼻子一酸,几乎掉下泪来。
看着凌小宇的神情,任行之的心早软下来了,“心有杂念,怎么能奏出最好的音乐?今天就到此为止吧。”
从江边到任家吃早饭的路上,凌小宇始终低着头,一言不发。
任行之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小宇儿,最近怎么了啊?告诉老叔,是不是想爸爸妈妈了?”他对凌小宇的关爱之情,溢于言表。
“嗯~”凌小宇低声附和着,他哪敢把自己心神不宁的最大原因告诉任行之?
“唉,可怜的孩子!”任行之叹了叹气,用他那温暖厚实的手紧紧包着凌小宇的手,两人携手而行。
平常,从江边归来的时候,凌小宇总是很自然地挽着任行之,一路说说笑笑,而自从那天听到有那样的谣言后,每当凌小宇很习惯地去挽他,一碰到他的手臂,凌小宇心中总是一哆嗦,似乎觉得旁边总有人看着他们,不由自主地又缩回了手。
而此时任行之紧紧攥着他的手,那柔软厚实的掌心,传来如此的温暖,一点一点消融着他心中的阴霾。
晨光中,任行之的面容那样红润,那样的祥和,那样的正气凛然,他似乎一点也感觉不到旁人异样的眼光。
凌小宇望得呆了,突然感觉到自己是多么渺小。本来无一物,哪里会有尘埃?高山流水,君子心中自有天地,让别人去说吧。想到这里,凌小宇心情逐渐开朗,用力握着任行之的手。
他们恢复了轻灵的脚步,迎着初升的朝阳,大踏步向前走去。